日前,市政府网站发布了《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国Ⅲ及以下排放规范柴油卡车限行办法的布告》(以下简称《布告》),对《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约束高排放柴油卡车通行的布告》(大政发〔2019〕11号)进行了修正,对限行目标、限行时刻和规模、与其他限行规则的联系、车辆规范查询、违背限行规则的处理、布告的时效进行了规则。《布告》自2025年2月1日起实施。根据《布告》,限行目标为国Ⅲ及以下排放规范柴油卡车(含外市籍),履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助车、工程救险车在外。卡车是指载货轿车、专项作业车。《布告》规则,自2025年2月1日起,在本市中心城区(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区)建成区规模内制止国Ⅲ及以下排放规范中型、重型柴油卡车通行。自2025年9月1日起,在本市中心城区(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区)建成区规模内制止国Ⅲ及以下排放规范微型、轻型柴油卡车通行。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通行的卡车除恪守《布告》外,还须恪守本市其他约束卡车通行的规则。机动车排放规范可登录机动车环保网()进行查询。车辆违背《布告》进入约束通行区域的,由公安机关交通办理部分按相关法令、法规、规章的规则做处理。《布告》自2025年2月1日起实施。《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约束高排放柴油卡车通行的布告》(大政发〔2019〕11号)一起废止。据了解,《布告》与原布告比较,一是在限行规模上由原中心城区建成区部分规模扩展到中心城区建成区。二是在限行目标上由中、重型柴油卡车扩展到柴油卡车悉数车型。日前,市政府网站发布了《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制止运用高排放非路途移动机械区域的布告》(以下简称《布告》),对原《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制止运用高排放非路途移动机械区域的布告》(大政发〔2019〕34号)进行了修正,对合适运用的规模、实施时刻和区域、办理要求做了规则。《布告》自2025年2月1日起实施。《布告》适用于安装有柴油机从事修建和市政施工、港口作业、企业厂(场)内作业、农业生产和园林作业、机场地勤服务等作业的移动机械和可运送工业设备,以及其他适用《非路途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的非路途移动机械。有以下景象之一的非路途移动机械,为高排放非路途移动机械:国Ⅰ及曾经排放阶段的非路途移动机械(含环保挂号号码首位为X的机械);经查验,污染物排放超越《非路途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中规则的Ⅲ类限值的非路途移动机械;排放黑烟等显着可视污染物的非路途移动机械。履行紧急任务的警用、消防、救助、应急抢险及其他民生保证的非路途移动机械不受《布告》影响。《布告》规则,自2025年2月1日起,在本市中心城区(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区)建成区内制止运用高排放非路途移动机械。自2026年1月1日起,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制止运用高排放非路途移动机械。《布告》要求,在本市运用的非路途移动机械,机械所有者应在非路途移动机械置办或转入本市之日起30日内,登录微信“非路途移动机械监管渠道”小程序,完结非路途移动机械编码挂号,并申领环保标牌,将其固定于机械明显方位。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交通运送局、市住宅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城市办理局、市水务局等有关部分对非路途移动机械恪守本布告状况做监督查看。违背《布告》规则的,由生态环境等相关职能部分根据有关规则法令、法规予以查办。《布告》自2025年2月1日起实施。《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制止运用高排放非路途移动机械区域的布告》(大政发〔2019〕34号)一起废止。《布告》与原布告比较,一是扩展了高排放机械的规模,增加了不合格和冒黑烟机械。二是扩展了限用区域,由原中心城区建成区部分规模分步扩展到全行政区域。三是清晰了住建、城管、交通等部分合作监督查看的部分职责。